近日,《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發布,在全國率先提出2030年“禁售燃油車”時間表,同時明確了所有細分領域車輛清潔能源目標和路線圖。
圍繞2030年實現“綠色智慧出行新海南”的總目標,《規劃》提出了三個階段目標,即公共服務領域的公務車、公交車、巡遊出租車等領域自規劃發布起,新增和更換車輛100%使用新能源汽車或者清潔能源汽車;社會運營領域的輕型物流車、分時租賃車自規劃發布之日起,新增和更換車輛100%使用新能源汽車,城市環衛、旅遊客運、城鄉班線等在2025年前後實現清潔能源化;私人領域車輛以增量嚴控、存量引導更替為主線,到2030年全省私人領域新增和更換新能源汽車占比100%。
針對階段性目標,《規劃》提出了多方麵措施。首先是建設高效、智能的能源加注基礎設施網絡。堅持充電為主、加氣為輔,加氫提前布局的原則,力爭通過3—5年時間,建成覆蓋全省、滿足各類型清潔能源汽車應用基本需求,充換兼容、快慢充互補、多場景結合、智能化的充電加氣、加氫網絡。
其次,推進增量和存量汽車雙向清潔能源化。通過實施嚴格的機動車總量控製,嚴控傳統燃油車增量比例。出台全省公務用車清潔能源化工作方案,抓緊落實全省提前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,加快推動老舊柴油車淘汰和中重型老舊柴油車汙染治理,2030年起全省全麵禁止銷售燃油汽車。
此外,還將完善新能源汽車社會的便利化、經濟使用環境;構建清潔能源車輛為載體的綠色、智慧交通體係;推動清潔能源汽車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;建成結構多元、智慧創新的清潔能源供應體係。
據介紹,2017年環境監測數據顯示,海南省機動車尾氣排放對PM2.5的貢獻率超過35%,機動車尾氣汙染已成為海南省最主要的大氣汙染源之一。2016年以來,海南省初步構建了全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的政策體係。截至2018年底,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超過3.71萬輛,其中新能源汽車為2.28萬輛,清潔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占全省汽車保有量約為2.9%;建成電動汽車各類配套充電設施超過4500個,電動汽車環島出行構架初步形成。